都鄙
周朝公卿大夫采邑及王族子弟食邑。《周礼·天官·大宰》: “以八则治都鄙。”郑玄注: “都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
周朝公卿大夫采邑及王族子弟食邑。《周礼·天官·大宰》: “以八则治都鄙。”郑玄注: “都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
官名。东晋置,即原“光禄大夫”。《通典》卷三四《光禄大夫》:“魏晋以来无员,其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皆银章青绶,其重者诏加金章紫绶,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其重者既有金紫之号,故谓本光禄为银青光禄大夫。
官名。简称营缮司郎中。明清工部营缮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二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随堂官所
官名。商代设置,掌为王室养殖和捕捞鱼类。见《合集》二九七零零。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警卫事项。下设干事。
魏晋南北朝时山胡、羌等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晋书·刘曜载记》: “先是,上郡氏、羌十余万落保崄不降,酋大虚除权渠自号秦王。”
官阶名,金朝置。为武散官从四品中,位在安远大将军下,怀远大将军上。散官只有官阶,无具体职事。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四品中。元沿置,升秩为从三品。
官名。北魏置。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后无此职。
官名。亦称监兑通判。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清初以府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通判三十三人,秩正六品。掌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
宋朝贡举考试之一。又称“秋试”。各路转运司、府、州及国子监、太学,每三年一次于八月十五日举行解试。因考试时间在秋季,故名。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正七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七品封奋勇校尉,乾隆二十年(1755)改奋武郎; 属八旗者正七品封文林郎。三十二年,统一为奋武郎。五十一年,改此称,遂为定制。官名。清代武阶官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