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士
官名。新莽始建国二年(后10)置,属羲和,每郡一人。时初设六筦之令,命官府酤酒,故置酒士乘传督酒吏。
官名。王莽时置,每郡一员,掌督察酒利。《后汉书·李业传》:“王莽以业为酒士,病不之官,遂隐藏山谷,绝匿名迹,终莽之世。”注:“王莽时官酤酒,故置酒士也。”
官名。新莽始建国二年(后10)置,属羲和,每郡一人。时初设六筦之令,命官府酤酒,故置酒士乘传督酒吏。
官名。王莽时置,每郡一员,掌督察酒利。《后汉书·李业传》:“王莽以业为酒士,病不之官,遂隐藏山谷,绝匿名迹,终莽之世。”注:“王莽时官酤酒,故置酒士也。”
刑部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 《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刑部(郎)为小秋”。
官署名。北宋太宗至道三年(997)置。掌按验秘方,以时剂和药品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皇帝廷试进士,则主行禁令,雕印试题及出处义理,试毕封印卷首。设勾当官,无常员,初以入内内侍充任,后参用士人。仁宗时,又
官名。即“太子左卫率”。
官名。守门小吏。《谷梁传·襄公二十五年》:“吴子谒伐楚,至巢,入其门,门人射吴子,有矢创,反舍而卒。”
(1)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军需事务。军一级设总军需官,镇一级设正军需官,标一级设副军需官。(2)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需官,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海军军需事务。
官署名。元朝始设于太宗时,置所于新卫,收贮山东、河北钱粮,以供军用。宪宗二年(1252),忽必烈采姚枢建议,于汴、卫等地设五军储仓,统之于都转运使司。七年,使司罢。世祖中统二年(1261)复置。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知事之副贰。唐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始号,授苏弁度支郎中、副知度支事。
官名别称。唐朝以来,贡举之士称有司为座主。见《日知录·科举·座主》。参见“座师”。唐代进士称知贡举为座主。《旧唐书·令狐峘传》:“衢州刺史田敦,峘知举时进士门生也。初峘当贡部,放榜日贬逐,与敦不相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牧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掌国家的牧业生产,下设典牧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参见“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