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署
官署名。南朝宋置,掌铸钱。《宋书·文帝纪》: “ (文帝元嘉七年 (430) 冬十月) 立钱署,铸四铢钱”。
官署名。南朝宋置,掌铸钱。《宋书·文帝纪》: “ (文帝元嘉七年 (430) 冬十月) 立钱署,铸四铢钱”。
官名。即太子右庶子,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子右庶子。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右庶子为右中护,为右春坊的主官,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署名。各曹郎中办公的官署称曹司。《新唐书·刘祥道传》上疏:“专责曹司,理有未尽。”
参见“左右备身五职”。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野鄙县邑民众狱治。一说相当《周礼》的“县士”。《左传·昭公十八年》:“使野司寇各保其征。”杜预注: “县士也。”官名。掌郊野的诉讼。《左传·昭公十八年》:“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征
宋朝贡举科目名。太祖开宝六年(973),《开宝通礼》成书,始改开元礼科为开宝通礼科,为诸科之一。神宗熙宁四年(1071)罢,哲宗元祐六年(1091)复置,绍圣元年(1094)又罢。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宋
官名。唐高宗显庆元年(650) 端尹 (詹事) 府始置,员二人; 龙朔二年(662) 改隶桂坊,置三员,职比侍御史。咸亨元年(670) 依旧二员,隶詹事府,正七品上,掌纠劾东宫宫僚及率府之兵,太子监国
吏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帮办章奏文移。
官名。北周置。掌祭祀等活动中的礼仪,一说属春官府。正三命。官名。北周置,正三命。府属不明,可能隶属于春官府。庾信《周祀方泽歌》:“司筵撤席,掌礼移次。”为掌礼仪之官。
官名。明置,据《明会典》记载宏治三年(公元1490年)令山东布政使司劝农二参政兼理山东河道。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七月六日改巡按使为省长,巡按使公署改称省长公署,其内部机构未变,仍设政务厅以辅佐省长掌理全省政务。惟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九月八日公布《废止省长公署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