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谷
州县官署中主办钱粮、税收、会计的幕友称钱谷师爷,简称钱谷,又称钱梁师爷。
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赋税、稽核报销及钱债地亩等诉讼。
州县官署中主办钱粮、税收、会计的幕友称钱谷师爷,简称钱谷,又称钱梁师爷。
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赋税、稽核报销及钱债地亩等诉讼。
见“敕书”。
官名。明设茶马司大使,为茶马司长官。详见“茶马司”条。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督催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所办事务,分别按例限催办,每月于都察院的礼科与浙江道注销。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均无固定员额,由尚书酌派,额定的仅有经承二人。
官名。宋初置,为横行阶官,不领本职。太祖乾德二年(964),定为视六品。神宗元丰五年(1082),大改官制,改为职事官,置二人,为引进司副长官。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中卫郎,为武臣阶
官名。清末各学堂负责斋务之职官,又名斋务长。光绪二十七年(1901)后在全国各类中等、高等新式学堂及大学堂普遍设置。掌考验学员品行及堂外寄宿舍一切事务。辖监学官、检查官。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拟折冲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罢。
官名,或官署名。汉有执金吾,为护卫官;唐有金吾卫,为禁卫之一;宋元因之,有将军、上将军;明亲军有金吾卫。详见各条。
官署名。清沿明制,刑部与户部都按省区分司,刑部定为直隶、奉天、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七清吏司(户部无直隶、奉天、安徽三司),另有一个
见“卫率府”。
官名。即尚食直长。官名。隋唐为尚食局的佐官,金为尚食局的属官。见“尚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