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官名。金朝置,为内侍阶官,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阶,秩从八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内侍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八品上,称司赞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明、清时外省派驻京师传递文书之官员。简称“提塘”。掌递本省与各部院往来文书,并负责领送颁给本省官员的敕书及州县印信。清制,各省派驻京师者共十六人,隶兵部捷报处。由督抚于本省武进士、武举人及候补、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司农寺钩盾署。
东宫武官名。见“左右监门率府”。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刑部尚书酌委郎中、员外郎、主事数员在本处办事。凡遇国家庆典,皇帝颁布赦令,则由本处汇总各省及现审案件,核议应否减免,送江苏清吏司查核具奏。光绪三十二年(19
(1)军队编制单位。春秋时各国多设有上、中、下三军。后来晋、吴等国曾扩展为五军、六军。《国语·齐语》记齐国以五人为伍,十伍为小戎。四小戎为卒,十卒为一旅,五旅为一军,员额为一万人。历代“军”的编制,人
官名。即殿中少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殿中少监。
官名。十六国前赵置,拜卜泰为之,仪同三司,领太子太傅。后赵石虎建武(335—348)中复置,位在左、右光禄大夫之上。参见“光禄大夫”。
散阶称号。清朝置。乾隆二十年(1755)始定,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七品及属八旗者正、从七品之封赠。三十二年,八旗改同绿营,只封正七品。五十一年,改为武信骑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