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伊耆氏下士一人,其职掌为:国家大祭祀,供给参加祭祀的老臣们藏杖的箧;军旅,供给授予有爵命者的殳杖;供给王赐与年老者的杖。北周仿《周礼》之制,置伊耆氏中士,正二命;伊耆氏下士,正
官名。汉置,掌铸铁器,为县属吏。《史记·平准书》:“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便属所在县。”
官名。唐玄宗天宝(742—756)后置,佐防御使掌本州军事防务。五代后周世宗显德五年(958)定为准从六品。宋朝沿置,无职掌,用以安置贬降官员,哲宗元祐(1086—1094)中定从八品。辽朝置为防御使
使职名。唐玄宗时置,主与周边政权会盟事。穆宗长庆元年 (821) 以大理卿刘元鼎为吐蕃会盟使。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资治通鉴·唐纪四十八》记德宗贞元三年(公元787年)五月甲申,以浑瑊为清水会盟使,
官名。明初改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设大使、副使,典税收之事。后改府通课司为税课司,州县通课司为税课局。参见“税课司大使”。
官名,东汉置,为临时奉诏令办理或调查处理某事,事毕即罢。《三国志·吴书·孙破虏讨逆传》注引《吴录》曰:“(荆州刺史王叡)举兵欲讨(董)卓,素与武陵太守曹寅不相能,扬言当先杀寅。寅惧,诈作案行使者光禄大
官名。①清末陆军部军法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掌军法司事。② 清末海军部军法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军法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为四品上。北齐沿置,为长秋寺次官,位在卿下,员一人,以宦官充任。掌诸宫阁,并领中黄门、掖庭、奚官等署。四品。官名。北魏、北齐皆置,正三品
官名,汉置,为仅次于将军的武官,掌领军队,驻守辽东西部。《后汉书·孝和帝纪》:“十二月,复置辽东西部都尉官。”注:“安帝时以为属国都尉,在辽东郡昌黎城也。”
官名。隋朝国子寺置算学,设二员,从九品下,文帝开皇十三年(593)国子寺罢隶太常,不置。唐朝高宗显庆元年(656)复置,隶国子监,设二员,从九品下,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算法;二分其经,以《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