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巴牙喇壮达”。
清末度支部的内部机构。由原户部司务厅及督催所改设,隶承政厅。掌收发京内外各项公文函件,督催各司办理文件和查核销号事,并管理本部一切杂项事务。设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处内分置京文股、外文股、督催股、庶务
(1)唐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西京京兆府为中京,凤翔府建号西京,成都府建号南京,合原有东京河南府,北京太原府共为五京。唐代“京”亦称“都”,五京亦可称为五都。(2)辽会同元年(公元938年)改皇都
官名。唐朝置,又称“库官”。德宗建中二年(781),于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甲库各设一人。掌保管、检勘甲库文件。满四年,量资授官。
官名。明清置,详见“工部侍郎”。
国民党政府任命人员考试中的一类。凡律师、会计师、农工矿业技师与技副、医师、药师、兽医、助产士、护士及其他依法规应领证书的人员,均应经考试定其资格此种人员参加的考试专门划为一类,称为专门职业与技术人员考
①官名。辽朝置,或称大监,为少府、秘书、太府诸监长官。元朝沿置,在艺文监等府署仍为长官,在太府、秘书、中尚、章佩诸监则降为次官,位在太卿或监卿之下。② 明朝置为宦官衙门长官。洪武二十八年(1395)于
宋朝殿中丞简称。
官名。三国吴尚书台诸曹尚书之一。《三国志·薛综传》: “入守贼曹尚书,迁尚书仆射。”官名,三国吴置,为贼曹长官,主盗贼事。《三国志·吴书·薛综传》:“黄龙三年,建昌侯虑为镇军大将军,屯半州,以综为长史
官名。清末大理院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正二品,特简。掌总理全院事务,监督审判官等各官并所属各级审判厅应行事宜。官名。清末设置,为大理院的长官,见“大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