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史司
即“王府长史司”。
即“王府长史司”。
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新科进士被分配到都察院熟悉政务,理刑半年,然后实授御史,故名。正德(1506—1521)后规定新科进士不得除风宪,遂革去此制。
官名。即“典属清吏司员外郎”。
爵级名称。太平天国后期对于加军师衔的诸王称为特爵。
殿前武臣。《汉书·东方朔传》:“夏育为鼎官,羿为旄头,宋万为式道候。”注:“师古曰:夏育,卫人,力举千钧。鼎官,今殿前举鼎者也。”
官名。清末弼德院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特简。掌佐院长总理全院事务,院长有事故时代行其职。官名。清末置,为弼德院的副长官,见“弼德院”。
官名。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宋朝礼部试时设一员,并有同知贡举二、三员,均由侍从近臣、两省及台谏长官中选充,总称“知举官”。主持本届考试,决定合格举人名次。清朝为会试之监考官,由礼部侍郎充任。总摄考场事务
官名。清末新设内阁法制院及弼德院之副长官。佐院长掌院务。详“法制院副院长”、“弼德院副院长”。
官名。同“祈父”。一说为司马别称。西周置。尚书 ·周书·酒诰》: “矧惟若畴圻父。”孔安国传:圻父,司马。”孔颖达疏: “司马主圻封,故云圻父。”诗经·小雅·祈父》: “祈父,予王之爪牙。”毛亨传:“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怀方氏置,北周沿置。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掌四夷远来之民,收其所献方物,安排其馆舍饮食。下设怀方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908)于崇政院置二员,选有政术文学者为之,寻改为直崇政院。参见“崇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