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
官名。金哀宗正大元年 (1224) 置为太后两宫官属,员二人,正六品。
官名。金哀宗正大元年 (1224) 置为太后两宫官属,员二人,正六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右厩上士佐官,正二命。
①官署名。尚书省诸曹之一。东晋、南朝掌宗庙祭祀礼乐制度,领祠部、仪曹二郎曹。长官为尚书,然不常授,如缺则由尚书右仆射兼领。北魏不常置,或设神部、仪曹、礼部等尚书领祭祀礼仪事。北齐为尚书省六曹之一,掌宗
官名,南朝梁置,为清商署主官,掌清商乐。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
官名。简称屯田司员外郎。明清工部屯田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 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随堂官所派。后增至六人,满洲
官名。渤海国官,左六司之忠部长官,居司政(比仆射)下。
文书名。上行文。始于宋,时称“呈状”,以后历代均有。清朝沿用,改称呈文。凡织造、关监督行文户部,提督、总兵行文兵部,道府以下直接行文六部,布政使、按察使行文军机处,六科行文都察院,六部各司对堂官均用之
即罚俸,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 历代沿用之。唐制官员考课, 考第在中下者,每退一等,夺禄一季,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
官名。主持科举考试的官员。金朝以职位高者一人充任,余为同考试官。另有词赋试官、经义试官、策论试官、监试官、试律官等。后隶考试院。
官署名。明洪武八年 (1375),因事务繁剧,于工部增置,科设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照磨二人。十三年罢。
官名。西周置。管理场圃的官吏。《同簋铭》:“王命同左右吴大父,司场、林、虞、牧。”《国语·周语上》: “场协入。”韦昭注: “场入掌场圃,委积珍物,敛而藏之也。”官名。西周设置,金文作“易”或“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