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义中郎将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禁军官名。后周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周广顺二年(公元952年)十二月改东西小校为东西班承旨,以分绕东西两班直。
官吏考课方式之一。唐代考课之制,分司考与校考。以诸司之长每年考核其属下的功过,分为九等,称为司考或初考。初考完毕之后,送尚书省总考,称为“校考”,参见该条。
官名合称。北魏明元帝永兴四年 (412)七月,“置四厢大将,又放十二时,置十二小将”。(《魏书·太宗纪》)职掌不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隶吐蕃等处招讨使司,亦作常阳帖城河里洋脱元帅府。置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通直散骑侍郎”省称。
杂任职名。唐置于京县,职掌相当于州“司兵参军事”,参见该条。
官名。一说即山虞。掌山林。《左传·昭公四年》: “山人取之,县人传之,舆人纳之,隶人藏之。”孔颖达疏:“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知山人虞官也。”官名。春秋时鲁国设置,《左传·昭公四年》:“山人取之。“注:
官名。简称“枢直”。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改直崇政院置,选有政术文学者充任。宋初置为皇帝侍从,备顾问应对。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三品。徽宗政和四年(1114),改为述古殿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安徽司。雍正十二年(1734),分江南清吏司设。掌核安徽刑名,兼办镶红旗、宣武门文移。设郎中,满、汉各一人; 员外郎,满、汉各一人; 主事,满、汉各一人; 经承
官名,掌敖仓。仓:粮库。秦朝建,在河南省荥阳县东北敖山上,山上有城,城中置仓,故曰敖仓。西汉时属大司农,东汉属河南尹。见《后汉书·百官志》。官名。东汉置,属河南尹,掌管荥阳敖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