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院长

院长

① 唐朝指御史台三院御史之为首者,分别主持三院院务,遂以其为御史之别称。见赵璘《因话录》卷五。②唐朝拾遗之别称。见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③唐朝翰林学士院之翰林学士承旨。《新唐书》卷一三 二《沈传师传》:“召入翰林(院)为学士,改中书舍人。翰林缺承旨,次当传师,穆宗欲面命,(传师) 辞曰:‘学士院长,参天子密议,次为宰相,臣自知必不能,愿治人一方,为陛下长养之。’因称疾出。”④宋朝俗称都城内辑事人为院长。⑤书院之掌教。宋元书院之掌教曰山长,清乾隆三十年(1765)改山长为院长。至清末仍名山长。详见“山长”。⑥清末新设内阁法制院及弼德院之长官,主管院事,简任,有副院长佐之。详见“法制院院长”、“弼德院院长”。


官名。1、唐代称翰林院学士承旨为院长。《新唐书·沈既济传附沈传师》:“翰林缺承旨,次当传师,穆宗欲面命,辞曰:学士、院长,参天子密议,次为宰相,臣自知必不能。”

2、宋代称军史节级为院长。《水浒全传》第三十八回:“那人是谁?便是吴学究所荐的江州两院押牢节级戴院长戴宗。”宋时,金陵一路节级,都称呼“家长”;湖南一路节级,都称呼“院长。”

猜你喜欢

  • 外命

    北周之制,称诸候与州县官为外命。参见“内命”。

  • 升等

    即提升官等,为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实行,凡公务员考绩为第一等者,可予升等。如可从委任升为荐任,从荐任升为简任。

  • 实业司

    官署名。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农工商学校,并审核各省实业,为民兴利。辖实业教务、实业庶务二科。置郎中二人,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主事,分司各职。

  • 都保正

    宋朝乡兵统兵官名。保甲乡兵以五百家为一都保,选众人所服者一人为都保正。枪仗手以二百五十人为一都保,设都保正一人领之。

  • 乐部中大夫、下大夫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大司乐中大夫二人,为乐官之长,掌大学的教法,管理王国的学政,教国子乐德、乐语、乐舞。北周仿《周礼》建六官,《唐六典》、《通典》、《册府元龟》诸书,都以大小宗伯当太常卿、少卿之职

  • 开稻田使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遣中书令张九龄充河南开稻田使,于许、豫、陈、亳等州置水屯。

  • 国史馆提调

    官名。清置,为国史馆的事务长官。满、汉各一人,分由内阁侍读学士、侍读及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掌章奏、文移及管理吏员、差役等事。

  • 功曹参军

    官名。即功曹参军事。官名。北齐以后历代多设此官,金名为功曹参军事,简称功曹参军,掌管考察记录功劳。详见“功曹”条。

  • 斜谷监丞

    官名。唐朝将作监斜谷监佐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 成资

    官制用语。宋朝选举制度之一。即官员一任期满而考课合格者,可取得该任资序。又称得资。如选人初为防御、团练、军事推官,军事判官者,满三年成资; 掌书记、防御、团练判官,满二年成资。宋制,官员充差遣满一任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