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京师税收机关。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商民开市、失照歇业,收捐税,罚款事。辖文案、调查、稽核、会计、收捐、议罚、收发七处及内、外城工巡捐局。置总办一人。宣统二年 (1910) 撤
官署名。辽置,主官为中京路按问使,属南面京官。重熙二十四年(公元1055年)耶律和尚曾任此职。
官名。宋哲宗元祐二年 (1087) 始置,从四品,禄赐比谏议大夫。官未历给事中、中书舍人,职未至待制者,初除侍郎皆带 “权”字。徽宗崇宁(1102—1106) 中罢。南宋高宗建炎四年 (1130) 复
官署名。清末最高行政机构。宣统三年四月(1911年5月)设。由总理大臣一人、协理大臣二人、以及外务大臣、民政大臣、度支大臣、学务大臣、陆军大臣、海军大臣、司法大臣、农工商大臣、邮传大臣、理藩大臣各一人
官名,汉置,属少府,掌掖庭府藏。《汉书·丙吉传》:“后少内啬夫白吉曰:食皇孙,无诏令。”官名。《汉书·丙吉传》颜师古注:“少内,掖廷主府藏之官也。”少内可以说是后宫的小仓库,以啬夫掌管之。
官名。东魏置。为皇帝亲近侍卫。见《魏书·孝静纪》。
官名。明朝设此官,为知府内部直属的低级事务官,从九品。清初也设此官,后废。见《明史·职官四·府》、《清史稿·职官三·府》。官名。明清时知府衙门所属有检校一人,明代属照磨所,清代仅设于江宁府。掌检校文书
内朝官,又叫“中朝官”。指在宫内接近君主的各官,与“外朝官”相对而言。自汉武帝以后,朝官分为内朝(中朝)官、外朝官两部分,内朝官如侍中、常侍、给事中等,外朝官包括自丞相以下的正规官员。参看“中朝官”、
官名。清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任命办理商约大臣、会办商约大臣。掌理与各国订立商约事宜。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显禄王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