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勋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录勋司。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顺治十八年 (1661) 设。乾隆二十二年(1757) 改称典属司。
官署名。简称录勋司。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顺治十八年 (1661) 设。乾隆二十二年(1757) 改称典属司。
武官名。南朝宋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八品。
① 南朝宋“州都”与郡“中正”合称。②官名省称。南宋初,忠义民兵每五千人为一都社,设都社正统领,简称都正。
选官制度。亦作资选,即选拔官员应具有的财产标准。秦及西汉初年为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之一,郎吏多以富赀入选。汉初规定,家赀十算以上方得担任官职。景帝后二年(前142)下诏减为赀算四得官。武帝时废除。后代或
南宋阁名。宁宗嘉泰二年(1202)置,以藏光宗御制。置学士、直学士、待制,为侍从贴职。宋阁名。嘉泰二年 (公元1202年)置,收藏光宗御制文集。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职。
参见“仓部郎”。
郡门下吏名。省事之职始置于西晋属尚书省。《晋书·职官志》说:“始贾充为尚书令;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盖自此始。”其职在省察文书。东晋时置于郡,为门下吏。《八琼室金石补正》九《建宁太守爨宝子碑》有省
隋代郡功曹名目之一。见“州迎西曹”。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宝历元年(公元825年)诏举,韦正贯及第;太和二年(公元828年)诏举, 宋昆及第。
① 东晋南北朝以来为“骑兵曹”或“骑兵参军”的简称。《北齐书·赵起传》: “征为相府骑曹。”唐朝为骑曹参军简称。②官署名。北齐京畿州、郡、县府置。州设从事,郡、县设掾。管理军马。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副长官。简称安徽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