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集贤院

集贤院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改丽正殿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简称集贤院,掌修书之事,置学士,以宰相及侍从官兼。宋初沿置,掌收藏、校勘典籍。与史馆、昭文馆合称三馆。设集贤殿大学士,由宰相兼; 集贤院学士、集贤殿修撰、直集贤院、集贤校理皆由他官兼。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并归秘书省。金宣宗贞祐五年(1217)复置,长官为知集贤院,下设同知集贤院、司议官、咨议官等,以备咨访。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并归翰林国史院,二十二年复分立,置大学士、学士、直学士。掌提调学校、征求隐逸贤良等事,并领国子监、道教及阴阳、祭祀、占卜等事。成宗、武宗时曾置院使为长官,后省,复以大学士领之。其属又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待制、修撰等官。又辖国子学、兴文署等。


书院名,唐设。初名集贤殿书院,后改称集贤书院,简称集贤院。掌秘书图籍等事。开元十三年改丽正书院为集贤殿书院。设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土、脩撰官,掌刊缉经籍。五品以上为学士,六品以下为直学士,宰相一人为学士,掌院事。置集贤院侍讲学士。见《新唐书·百官二·集贤殿书院》。开元十三年,唐玄宗与张说等宴于集仙殿,因改名集贤,改修书使为集贤书院学士。见《旧唐书·职官二·集贤殿书院》。

宋沿唐制,属秘阁。

元代的集贤院,掌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凡国子监、玄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等事,都属集贤院。其官有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等。置院使一人,正二品。见《元史·百官三·集贤院》。

猜你喜欢

  • 殿中尚书

    官名。西晋武帝太康(280—289)中始置,为尚书省六曹尚书之一,职掌不详。东晋南朝省,唯设殿中郎领尚书省殿中曹。梁末侯景曾改左民尚书为中尚书。北魏复置,领宫中兵马,典宫禁宿卫及仓库,或说领殿中、直事

  • 邑人

    官名。殷朝始置。西周沿置。掌邑的行政长官。《殷虚文字外编》第三四片: “癸酉卜,王贞,自今癸酉至于乙酉,邑人其见方印不其见方执,一月。”官名。西周时置,为乡遂组织中乡的长官,见《师䢅鼎》

  • 天文博士

    官名。隋朝太史曹属官,置二员,正八品,掌教习天文气象。唐武则天长安四年(704)省。伎术官名。隋秘书省太史曹所属,掌天文观察伎术,并以其伎术传授天文生。

  • 掖庭绫匠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一百五十人,为在掖庭织绫的工匠。

  • 吐浑军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吐谷浑族军。设详稳。

  • 西川行省

    见“四川等处行中书省”。

  • 东都留台

    官署名。唐朝东都所置御史台,分司监察弹劾之事; 置御史中丞一员、侍御史一员、殿中侍御史二员、监察御史三员。宪宗元和(806—820)以后不置中丞,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主留台务,而三院御史亦不

  • 甲首

    职役名。宋代有甲头,亦称甲首。明代里甲制度,一甲共十人,推一人为首,称为甲首。参见“里甲”。

  • 掌盐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掌海盐、池盐、形盐、饴盐等四盐的生产、交易及征税。于每产盐地各设一人以掌之,下设掌盐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博学通议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儒学类科目。开元五年、六年(公元717、718年)诏举,郑少微等二人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