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民国置,属内政部,受内政部指挥监督,处理首都警察事务。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下设总务、保安、司法三科,督察、训练二处。经内政部核准,得就境内划分若干区,每区设警察局及派出所。官署名。国民党政府
官名。北魏置。《寇治墓志》: “ (治) 夫人河内司马氏,父庆安,中书郎,典寺鉴。” (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五四之二) 。
官名,金朝置,正七品,掌守护宫城殿位,兼龙门县令。其佐官同提举,正八品,兼仪鸾监。见《金史·百官二》。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机构。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其军士来自蒙古札刺儿、忙兀、兀鲁兀、弘吉剌、亦乞列思五部探马赤军。隶詹事院。二十二年,改为东宫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各省巡警学堂,编译各国警察法规、专书。辖课程、编辑二科。置郎中一员,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二人,三十二年,司撤,事归民政部。官署名。清末置,属
官署名。① 北宋前期宣徽院所属机构。掌赐群臣史书,诸司使至崇班、内侍供奉官、诸司工匠兵卒之名籍,以及三班使臣以下迁补、假故、鞫劾之事。由都勾押官、勾押官等吏人分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署名。简称录勋司。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顺治十八年 (1661) 设。乾隆二十二年(1757) 改称典属司。
官名。清置,属理藩院。掌蒙古各处邮驿之政令,以宣传命令,通达文移。每一百里为一传,自喜峰口至札赖达置邮十六,自古北口至乌朱穆沁置邮九,自独石口至浩齐特置邮六。自张家口至四子部落置邮五,自杀虎口至乌喇达
官署名。清朝理藩院所属机构。掌理满文档案。设堂主事满洲二人、蒙古三人掌其事。
使职名。高宗仪凤元年(676)遣使分道巡抚,以宰相来恒为河南道巡抚使、薛元超为河北道巡抚使、尚书左丞崔知悌为江南道巡抚使。五代仍置,以朝官为之。官名。唐时曾以狄仁杰为巡抚大使。宋淳化四年(公元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