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治(政府)不在的县。一郡管几县,郡政府只能设在一县,郡政府不在的其余几县,称为下县。《汉书·文翁传》:“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招下县子弟为学官弟子。”注:“师古曰:学官,学之官舍也。下县,四郊之县,
官名。吐蕃官,曰曩论掣逋,亦曰论莽热,置一人,任国事。
官名。即司市钱府丞,掌钱府事,新莽始建国二年 (后10) 置。长安、及洛阳、邯郸、临甾、宛、成都五均司市师均设,员一人。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钱府事。参看“钱府”条。
参见“判录司”。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右卫长官,置一人。
官名。为清代蒙古地区具体管理卡伦的官,由札萨克派委。参见“卡伦侍卫”。
官员褒奖的方式之一。清雍正时,世宗遗诏以鄂尔泰、张廷玉配享太庙;同治时诏以僧格林沁配享太庙。此种褒奖属于特例。
见“作坊使”。官名。宋置,见“作坊使”。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特设机构。原隶国民政府,根据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七日公布的《国民政府稽勋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掌理勋绩的审核事项。置委员十一至十五人,由国民政府遴聘,以内政部部长、外交部部长、铨叙部部
官名。南齐置。《南齐书·王奂传》: “校籍郎王植属吏部郎孔琇之以校籍令史俞公喜求进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