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喇嘛
僧号。清朝驻京喇嘛之称。分为七等:掌印札萨克大喇嘛与副掌印札萨克大喇嘛各一人,札萨克喇嘛四人,达喇嘛十七人,副达喇嘛四人,苏拉喇嘛十九人,教习喇嘛六人,额外教习苏拉喇嘛四人:德木齐三十一人,格斯贵五十人。其徒众称格隆、班第。伊犁之掌教堪布一人,四川懋功广法寺堪布一人,由驻京喇嘛内派往,三年一更代。乾隆五十一年(1786)钦定喇嘛班次。其中章嘉呼图克图、噶勒丹锡胡图克图,敏珠尔胡图克图、济隆呼图克图皆历经掌印、或加国师、或加禅师等名号,皆出于呼毕勒罕。共理黄教事务。
僧号。清朝驻京喇嘛之称。分为七等:掌印札萨克大喇嘛与副掌印札萨克大喇嘛各一人,札萨克喇嘛四人,达喇嘛十七人,副达喇嘛四人,苏拉喇嘛十九人,教习喇嘛六人,额外教习苏拉喇嘛四人:德木齐三十一人,格斯贵五十人。其徒众称格隆、班第。伊犁之掌教堪布一人,四川懋功广法寺堪布一人,由驻京喇嘛内派往,三年一更代。乾隆五十一年(1786)钦定喇嘛班次。其中章嘉呼图克图、噶勒丹锡胡图克图,敏珠尔胡图克图、济隆呼图克图皆历经掌印、或加国师、或加禅师等名号,皆出于呼毕勒罕。共理黄教事务。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中等第三级,任管带官、参军官等,秩视都司,阶正四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军
官署名。西晋始置,为御史台下属机构。设侍御史掌其事。东晋、南朝宋沿置。其后置否不详。
官署名合称。隋炀帝大业(605—617)初置,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四方使者署,掌四方方国及互市事,各置使者一人及典护、录事、叙职、叙仪、监府、监置、互市监、监副、参军各一人; 录事主纲纪,叙职掌其
官名。清末陆军部审计处和海军部主计处均以计长为主官。参见“陆军部审计处”、“海军部主计处”。
即“太子三校”。
即“总管内务府大臣”。官名。清置此官,为内务府长官,掌内务府政令,供御诸职,无所不综。其属有:堂郎中、主事、广储司六库郎中、员外郎、司库使等。堂郎中、主事掌文职铨选、章奏文移。广储掌六库出纳,织造,织
见“三旗庄头处”。
官名。宋朝皇帝出巡、亲征,则于京师置,掌皇城守备之事。
官名。即太子右宗卫率,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右宗卫率。
官名。即提点刑狱,简称“提刑”或“宪”。北宋太祖开宝五年(972),遣常参官分往诸路,相度田土苗稼,点检采访公事。九年,复遣朝臣至江南道采访。太宗端拱元年(988),改于诸路转运司置提点刑狱,掌本路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