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巡道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种。仅奉天府设一员,汉缺。掌巡察边防、督征税课、节制营伍,并审转奉天府属刑名,兼管驿站事务。
官名。清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由治中改设,属奉天府。员额一人,汉缺,掌巡察边防、督征税课,节制营伍,兼管驿站,并审转奉天府属刑名案件。下设典吏六人,协助办事。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种。仅奉天府设一员,汉缺。掌巡察边防、督征税课、节制营伍,并审转奉天府属刑名,兼管驿站事务。
官名。清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由治中改设,属奉天府。员额一人,汉缺,掌巡察边防、督征税课,节制营伍,兼管驿站,并审转奉天府属刑名案件。下设典吏六人,协助办事。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置,隶詹事院。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隶徽政院。秩正五品,掌户口房舍等事,设令、丞各二人。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改典设署。
官名。见“公府奏曹”。
官名。全称“钦命出使大臣”。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光绪元年(1875)设。初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辖,二十七年,改归外务部。三十三年始定三等制: 头等,秩一品; 二等,秩二品; 三等,秩三品。其职掌为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四年(798)置,二员,以崇禁卫,从二品。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宫帐灯烛等事,为御前祗应官署,属著帐郎君院。
尚书省都官曹长官。十六国大夏始置。《晋书·赫连勃勃载记》: “于是拜(王)买德为都官尚书。”南北朝皆置。南朝宋三品,梁十三班,陈三品、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二品中,二十三年改三品
官名。隋朝光禄寺掌醢署长官,置一员,从八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 升为正七品。唐朝沿置,一员,正八品下。掌供醯醢之属而辨其名物。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明洪武八年(1375)改光禄寺为光禄司,置为
官名。西汉太常、大司农、少府、水衡都尉,以及三辅的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所属均有都水长及丞,他们的衙署都设置在所管辖的苑囿、农田及河渠所经过的地方,掌管陂池灌溉与保守河渠之事。汉武帝以都水官多,设左右
州门下吏名。北魏置,见“记室从事”。
官名。明初光禄寺所属机构珍馐署之长官。额设一人,掌署事。后改称珍馐署署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