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御史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侍御史为端公南床、横榻、杂端”。
官名。北齐皇子及诸王国置,员二人,位在典府丞之下。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为唐古特文官。员额三人,其职掌为管理门户。
即“宗子正”。
官名。北齐设置,为长秋寺的佐官,位次于卿。见“长秋寺”。
官署名。亦称谋曹,主参议。汉朝郡县州府置。三国魏公府列曹亦置。晋朝州郡沿置。南朝宋、齐、梁、陈州皆置,以从事史(从事) 主之,郡亦或置,以掾主之。又,南朝宋、梁尚书亦置。官署名,也称谋曹,汉置,掌参议
宋朝各级地方行政长官统称。自知州、知县至监镇、知寨,皆属亲民官。选人改京官后,通常皆须任亲民官一次。亲理军民之事的地方官,汉、唐指郡守、刺史、县令;宋指知州、知府、知县等。见宋赵升《朝野类要二·称谓》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财务、田亩、粮租、契税、杂税及盐务等事。
官府记录财政收支情况的文书。《周礼·天官·小宰》:“月终则以官府之叙受群吏之要”,“听出入以要会。”郑玄注引郑司农:“要会,谓计最之簿书,月计日要,岁计曰会。
官名。即理匦使,唐肃宗至德元载(756)改,代宗大历(766—799)中复置理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