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审判厅厅长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见“高等审判厅”。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见“高等审判厅”。
官名。清置,亲王府四人,郡王府三人,秩正六品。掌王府文移及遣委之事。
官名。唐朝十六卫将军之一,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屯卫将军置,二人,从三品,佐右威卫大将军掌宫禁宿卫,督其属。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丞。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府寺左尚方署,设丞。掌宫廷乐器制作。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亦称“北大王”、“五院大王”。统领五院部军政、民政。原称“北院夷离堇”,太宗会同元年 (938) ,改称大王。官名。辽置,为北大王院的长官。见“北大王院”。
官署名。北魏置,主管全国佛教事务。《魏书·释老志》:“先是,立监福曹,又改为昭玄,备有官署,以断僧务。”
佛教官名。西夏置为佛教高级职称。可出任功德司副使,参与译、校佛经和重大佛事活动。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司农寺钩盾署。
省称“可”。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为太史局次官,造五官正以上艺业优秀资考较深者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