黜
官制用语,即贬官免职,同罢黜、黜免 贬黜。
官制用语,即贬官免职,同罢黜、黜免 贬黜。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奉持步马队标旗。炮队不置。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各标,掌军中旗帜。
官名。南北朝时西魏置,尉迟纲曾任此职。见《周书·尉迟纲传》。
民国置,为中央行政机关之一。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改其为大学院,十七年又改称教育部,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务。下设总务、高等教育、普通教育、社会教育、蒙藏教育五司及编审处。设长官部长一人,政务次长一人、
官名。见“四帐都详稳司”。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舰政司”。
官名。见“某部族详稳司”。
官名。东魏置。掌京都邺城宫殿、城郭、堤防等营建,兼管缮治三署乐器、衣服及百戏之属。高隆之以尚书右仆射领此。见《魏书·儒林传》,《北齐书·高隆之传》。
官名。辽置,见“太医局”。
参见“都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