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茅津。黄河津渡名。在今山西平陆县西南。因汉、晋、北朝时期曾在大阳县境内,故名。参见“茅津”。
金代猛安谋克中无户籍者的称谓。世宗大定十七年(1177)至二十三年通检推排物力时,规定须均摊赋役。
明清殿阁学士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简选翰林院官为之,备顾问应对,秩正五品。永乐时始以殿阁学士衔简入内阁参与机务。洪熙、宣德以后,阁权渐重,批答章奏,草拟诏旨,事实上渐成为宰相之任。但因品
《奏定学堂章程》的组成部分。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颁布。共分立学总义、学科程度、计年入学、屋场图书器具、教员管理员五章。规定:设高等学堂,令普通中学毕业生入学深造,以教大学预科为宗旨。三年毕业。学
即“匡章”。
书名。南朝齐萧子良撰。三卷。宣扬佛家戒杀生之宗旨及报应之验。久佚。《法苑珠林》所记《宣明验》三卷,或即此书。
①古人以指中国,即中原。顾炎武《日知录·惟彼陶唐有此冀方》:“古之天子常居冀州,后人因之,遂以冀州为中国之号。《楚辞·九歌》:‘览冀州兮有余,横四海兮无穷’。”②古九州之一。《书·禹贡》的冀州,西、南
官署名。元天历元年(1328),建大兴龙普明寺于海南,置规运提点所,秩正四品,设官六员。二年,拨隶隆祥总管府。三年,改为都司,仍正四品。掌营造出纳钱粮之事。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唐贞观四年(630)为安置突厥部落置于幽州境。六年,侨治营州五柳城(今辽宁朝阳市南)。后迁幽州城内(今北京西南),天宝元年(742)改为顺义郡,乾元元年(758)复旧称。
明人。宦官。成化时镇守云南。骄横不法,私通安南国王,索取土司金宝,又杖死守矿千户。屡被劾。后召还,任南京守备。久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