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以来督抚表
书名。清吴廷燮撰。一册。有光绪三十年(1904)刊本。
书名。清吴廷燮撰。一册。有光绪三十年(1904)刊本。
官署名。清代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1662)设。掌边外蒙古狱讼案件。设郎中,满洲一人;员外郎,满洲一人;主事满洲一人、蒙古二人。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见“关题”。
书名。宋人所撰炼丹著作。主要记载如何炼出药物“点汞成金”。收入《道藏》。
清代对流寓新疆专事贸易之*浩罕商人的通称。后亦泛指乌兹别克人。
亦名入帮会银。清代工商业者加入行会或收徒向行会交纳的规定银两,谓之行规银。归本行业公所办理各种公共事宜之用。
梵文Avidya的意译。佛教名词。据《成实论》:“邪念即无明别名。”故名。亦名“痴”。《俱舍论》卷四:“此中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无智、无显。”即无有智慧,愚昧不明,为佛教轮回转生最基本的理论——
清宣统三年九月十五日(1911.11.5)夜,四川同盟会员新军排长夏之时,策动新军三百余人起义于龙泉驿,南图重庆。党人张培爵等亦在渝组织防营、商勇及学生军响应,十月二日迎夏入城,宣告独立,组建“蜀军政
历(曆)即“戊寅历”。
西汉置。治今云南宜良县东北南盘江北岸。属益州郡。三国蜀汉及晋属建宁郡,南朝废。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改广西府置,属云南省。治所、辖境同广西府。1913年废,改本州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