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案新编
书名。清全士潮辑。三十二卷。汇集乾隆元年(1736)至四十八年间三法司谳案题本。收入《驳案汇编》,光绪九年(1883)刊行。
书名。清全士潮辑。三十二卷。汇集乾隆元年(1736)至四十八年间三法司谳案题本。收入《驳案汇编》,光绪九年(1883)刊行。
抄本。清阮元撰。四卷。为阮元在翰林院侍讲任内为清国史馆所撰稿。顾栋高、孙奇逢、李容、黄宗羲、王夫之、高愈、顾炎武、胡渭等四十四人立有专传,陈祖范、吴鼎、梁锡玙等五十九人立附传。认为理学家与经学家宜并重
?—1718清满洲镶白旗人,字九如。康熙进士,官翰林院检讨。康熙五十七年(1718)疏请复立允礽为皇太子,谏圣祖以汉武帝废立戾太子故事为鉴,触圣祖怒,坐斩。
使职名。唐上元二年(675)以岭南五管、黔中都督府选任土人,官非其才,乃遣郎官、御史为补选使,亦称南选使,前往简补广、交、黔等州官吏。其后,江南、淮南、福建因水旱,皆遣选补使即选地方官吏,废置不常。参
登闻鼓院接收之呈状。明清凡军民有冤,有司不为审理,具状通政使司,称“通状”;不为转达,可击鼓鸣冤,称“鼓状”。雍正以后,登闻院改入通政司,遂无所谓通状、鼓状。
在今山东东明县东北。《史记·魏世家》信陵君无忌谓魏王曰:“秦七攻魏,五入囿中,边城尽拔,文台堕,垂都焚”;《索隐》引《列士传》曰:“隐陵君施酒文台”,均指此。
西周卿大夫致仕后居于乡里者,称里居。《书·酒诰》:“越百姓里居”。一说为里君之误。
1240—1274即赵禥。南宋皇帝。1264—1274年在位。理宗弟,嗣荣王与芮之子,因理宗无子,入为嗣。淳祐十一年(1251),封建安郡王。宝祐元年(1253),立为皇子,封永嘉郡王,次年封忠王。景
见“行省”。
唐时黠戛斯部落首领称号。役属于薛延陀时,有讫悉辈、居沙波辈、阿米辈,共治其国。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龙朔二年(662)改右监门府置,十六卫之一。不领府兵,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中郎将四人,与左监门卫率亲近禁军,共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判出,职任颇重。有长史,录事参军事,兵曹参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