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勐改流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见“乙毗咄陆可汗”(5页)。
见“阿济斯和卓”(1237页)。
元明哈尼族土司。明属临安府。今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清嘉庆《临安府志》卷18“土司志”:官桂思陀之部分置。明初,土司阿英(哈尼族)归附,赐姓钱,授长官司副长官,世袭。其司距府治西南140里。东
藏语音译,意为“审计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检查会计,审核有关单位每年账目收支的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渤海王国大臣、诗人。两次使聘日本。唐中和二年(日本元庆六年,882)冬,受国王大玄锡派遣,以文籍院少监率105人访日。十一月抵日加贺登陆,日廷令地方官款待,但禁与国人私易货物。日天皇闻其高才硕学,风仪
参见“外八旗”(575页)。
突厥文碑铭。1900年在今蒙古国北部苏吉大坂附近发现。共11行。为回鹘汗国灭亡(840)后不久建立。碑主自称黠戛斯人之子,官号为裴罗·骨咄禄·牙尔干。现有耿世民和李经伟两种汉文译本。
856—908唐末节度使、五代后唐王朝奠基者。西突厥别部沙陀人。本姓朱耶(一作朱邪),祖籍陇右金城(治今甘肃兰州西北)。代北行营节度使、阴山府都督※李国昌(朱邪赤心)第三子。生于神武川之新城(即黄花堆
契丹、回鹘、蒙古文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特门牧场西侧峡谷北山根下石崖上。1975年4月文物普查时发现。山谷东北至西南走向,特门小河自西南向东北流入洮儿河,此地为金时界壕。墨迹
亦作计然。春秋末越国著名谋士。字文子。原为晋国人,后南游于越,范蠡师事之。曾应越王勾践之召,谈君主治国盛衰之道。并向越王指出,欲报强吴之仇,兴师者必先“内蓄五谷,实其金银,满其府库,厉其兵甲”,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