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勐改流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拉祜族神话传说中的创世祖先。传说远古时代,地上无人,后来从葫芦中出来一男一女。男名扎底,女名娜底,二人周游各地,不见一人,回禀仙人,仙人命其二人结为夫妻,繁衍后代。娜底孕后,在南亚河边生一小孩,被河水
青海省方志,又称《青海记》、《青海调查录》。康敷熔撰。4卷。敷熔,字陶然,四川人,清末曾任安定县知县,丹噶尔同知。约成书于民国初年,未见刊印本。卷1蒙古名称,住址所在、户口、畜牧;卷2矿产、垦地、森林
满语与鄂伦春语音译。满语“塔坦”意为“窝铺”或“外出的住处”,“达”是“头目”或“长”的意思。鄂伦春语意为“一个火堆的首领”,两者皆指“家族长”或“狩猎长”、“小组长”。鄂伦春族※“乌力楞”为家族公社
参见“珊瑚串珠”(1562页)。
见“兀者后卫”(1111页)。
?—1781清朝蒙古王公。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鄂勒斋图第三子。初授二等台吉。雍正七年(1729),尚县君,封固山额驸。九年(1731),赐乾清门行走。乾隆十四年(1749)
金宗室、将领。女真族。完颜氏。景祖乌古迺孙,虞国公麻颇长子。多谋善战,孝友恭谨。年15,隶军中,从攻窝卢欢。及系辽籍女真胡失答等为变自为质,从之归,中途计杀守者而还。随军攻宁江州,取黄龙府,破高永昌,
书名。又名《伯利探路记》,或误为《西伯利亚东偏记要》。※曹廷杰撰。清光绪十一年(1885),为研究如何抗御沙俄的侵略活动,作者奉命对黑龙江中下游进行调查。从调查所得中选出118条于是年十月汇集成是书报
参见“梁”(2124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旧说即《隋书》中的※南室韦。《新唐书》等称其在※塞曷支部东,具体所在无定论,有笼统说其分布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东部诸旗,或具体指其在今绰尔河北、雅鲁河南、嫩江以西地,一说在大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