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史国语解
见“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1671页)。
见“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1671页)。
赫哲族旧时向死者灵魂告别的一种丧葬仪式。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民间认为,人死灵魂不死,故在死者葬后,男人第七天,女人第九天的晚间,迎接死者的灵魂回家,向其告别,亲友也来向死者敬酒。届时,
?—1661清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富察氏。世居纳殷。莽吉图孙。初随清太宗皇太极征伐,由护军校授兵部理事官。后金天聪九年(1635),随副都统巴奇兰征黑龙江,获胜。清崇德三年(1638),擢秘书院学
清代藏传佛教(喇嘛教)僧人。藏族。西藏普宁寺堪布、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三世经师。乾隆(1736—1795)中,库伦哲布尊丹巴活佛身边堪布诺门罕扎木巴勒多尔济等,因私与俄罗斯贸易,被勒令赴京后,三十年(1
地方志名。清人黄叔璥撰。作者大兴人,康熙朝进士。六十一年(1722),以御史巡视台湾,根据亲身闻见并参阅有关台湾记述诸书,博览综辑而成。全书共8卷,前四卷称《赤嵌笔谈》,五至七卷为《番俗六考》,第八卷
“九一八”事变后,以德穆楚克栋鲁普(德王)为首的内蒙古王公,在日寇的诱惑下,图谋策动内蒙古自治,于1933年10月9日在百灵庙(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召开第二次自治会议,通电要求自治。同月
见“塔海绀卜”(2161页)。
①契丹帝王奖谕将士的一种礼仪。《辽史·国语解》称:“执手礼,将帅有克敌功,上亲手慰劳;若将在军,则遣人代行执手礼。优遇之意。”对于亲近的外国首领,在特殊情况下亦可用此礼。《太宗纪》载,天显十一年(93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布燮之下,※酋望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元代户类之一。中统元年(1260)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将所有人户分为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等。元管户系指过去业已登入户籍而在重新括户时情况没有变化的人户。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札刺儿部分支之一。参见“札剌儿”(4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