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驷院
清代官署名。初名御马监。顺治十八年(1661),改名为阿敦衙门。“阿敦”满语意为“牧群”、“马群”,即管理牲畜、训育御马的机构。专为皇帝、后妃、皇子巡幸出游、围场射猎提供马匹。康熙十六年(1677),改为上驷院,属内务府统辖。为三品衙门,有兼管大臣1人、卿2人、堂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等。下设左右二司。左司负责稽核内外马厩各牧厂的马驼数目及定议赏罚等事。右司负责稽核马驼草料及官员俸饷等。
清代官署名。初名御马监。顺治十八年(1661),改名为阿敦衙门。“阿敦”满语意为“牧群”、“马群”,即管理牲畜、训育御马的机构。专为皇帝、后妃、皇子巡幸出游、围场射猎提供马匹。康熙十六年(1677),改为上驷院,属内务府统辖。为三品衙门,有兼管大臣1人、卿2人、堂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等。下设左右二司。左司负责稽核内外马厩各牧厂的马驼数目及定议赏罚等事。右司负责稽核马驼草料及官员俸饷等。
见“拓跋力微”(1359页)。
普米语音译。旧时普米族的一种祭水龙仪式。于二月举行,祈求风调雨顺,消灾免难。祭前于村后山麓插一10多丈高的木杆,作为水龙象征供奉,由巫师主持,祭品有牛奶、米酒、菜肴,不杀牲。
见“鬓睹”(2588页)。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
清代地方僧官。藏族。任札什伦布寺卓尼尔。康熙四十三年(1704),西藏汗王拉藏汗与第巴桑佶嘉措矛盾相争,应三大寺请,五世班禅罗桑益喜遣其赴拉萨与三大寺共同调解双方矛盾,达成协议,拉藏汗返青海。次年,返
书名。亦译《中亚蒙兀儿史》、《蒙兀儿斯坦史》、《明代察合台汗国史》。关于※东察合台汗国和※叶尔羌汗国初期的历史著作。明代新疆蒙古族历史学家※马黑麻·海答儿·朵豁剌惕(1499—1551)撰。1541—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
古县名。西汉置,为辽东郡领18县之一。治所故址为今辽宁丹东市东北叆河尖村古城(一说即九连城)。高句骊在壮大过程中曾多次袭击该县。西晋后废。
见“捕鱼儿海子”(1854页)。
①(?—1591)明代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喀喇沁部领主。又称昆都仑歹成台吉,简称青把都。孛儿只斤氏。※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孙,※昆都力哈次子。驻牧于张家口至独石口以北塞外地区。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