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汪土司始祖。本为蒙古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汪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壮丁归附明朝,以功授指挥佥事,调宁波副千户守御。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500余人。附汪土司世系(
元明清时土家族土司。元置,有上、下桑植宣慰司之分。明洪武七年(1374),合二司为一,仍旧称,授向思富为宣慰使。治所位于今湖南桑植县西北。嘉靖至隆庆年间(1522—1572),土司官民曾为御倭做出重要
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1696—1776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乌雅氏。雍正十年(1732),由刑部笔帖式擢堂主事,历官员外郎、郎中、江宁知府等。乾隆二十年(1755),迁刑科给事中,巡视台湾。二十二年,擢镶黄旗汉军副都
书名。蒙古医学著作。清末内蒙古医师龙日格丹达尔用藏文写成。262页,木刻本。是诠释《兰图布》的古奥难词的词书。与所著※《四部医典诠释》及※《四部医典诠释·诃子串珠》同为蒙古医学中的知名之作。
明代广东瑶民起义首领。粤北泷水(今罗定)县人。瑶族。正统十一年(1446),因镇守两广少监阮能等人对瑶民百端苛索,与晋康逍遥山瑶族首领凤广山聚众起义,邻近广大瑶民纷纷响应。自号大将军,率众攻破泷水县城
古族名。又称姜氏之戎。本羌人之一部,居姜水(陕西宝鸡地区),与周族关系密切。周族西迁于岐下,与其结为婚姻集团。西周初,大批向东迁移。周宣王三十九年(前789),迁居晋北的一支与周战于千亩,周师败。其余
三国时反魏首领。见“治元多”(页)。
见“撒里畏吾”(2494页)。
见“肖乃台”(10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