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1—897唐代南诏第十二世王。又名法、法尧。乌蛮,蒙氏。祐世隆子。乾符四年(877),父卒,袭王位。遣陀西(南诏官名)段琷宝诣邕州节度使率谠处请修好。未几,攻掠西川。五年,改元贞明,后又改元承智、
880—935契丹开国初期将领。字兀里珍,又作污里轸。契丹族。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族弟,夷离堇※耶律偶思子。太祖元年(907)阿保机称帝时,以兄曷鲁统率侍卫亲军故,入侍帷幄,不时参与政事。神册三年(91
见“烧饭”(1928页)。
见“石抹气儿”(454页)。
宋代壮族地区古镇。领地不详。治所在今上思县南部。元改寨为州,属思明路。明改为土巡检司。清因之,属南宁府。为壮族聚居区。
963—1004夏州党项羌拓跋部首领。本姓拓跋氏,曾改名赵保吉。宋银州防御使李光俨子,母罔氏。生于银州无定河侧之山寨(在今陕西米脂县境,今称李继迁寨)。幼善骑射,智勇双全。宋开宝七年(974)授管内都
乌兹别克族婚礼操办人。意为傧相。凡乌兹别克族青年在结婚前,都须找一个比较知心、能说会道、尚未结婚的人做自己的傧相,以处理结婚时的事务。举行婚礼当天,新郎要在男傧相陪同下,坐于房屋中央或角落,边吃、边吹
宋时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官名。时朝廷在广西左、右江流域置5寨(一说左江4寨、右江4寨)、宜州5寨、融州钦州各2寨、琼州(今海南,时属广西)3寨、桂州1寨。每寨设巡检、知寨、都监、主簿各1人,总称寨官。由朝
景颇语音译,意为“白吃饭”。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礼俗。过去景颇族人远行,只要不离开景颇族地域,大都不带粮食,饥渴时,可随意到村寨中任何一家,主人都会以酒饭相待,视若家人,客人不需付任
见“建州卫”(1543页)、“建州女真”(15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