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普铿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德都拉氏,以地为姓,隶东布特哈正白旗。咸丰四年(1854),以佐领从征,继升协领,后因事夺官。同治六年(1867),参与镇压捻军,复原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官布特哈副都统。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德都拉氏,以地为姓,隶东布特哈正白旗。咸丰四年(1854),以佐领从征,继升协领,后因事夺官。同治六年(1867),参与镇压捻军,复原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官布特哈副都统。
见“爱河卫”(1898页)。
497—572西魏、北周将领。字季珉。先世为高句丽人。高氏。北魏孝明帝正光(520—525)初,任卫府都督。随军讨邢杲,破梁将陈庆之,以功转统军。从尔朱天光破万俟丑奴,论功最大,拜宁朔将军、奉车都尉。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的管船官,负责管理船只的制作和维修,统领船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100挑(每挑约合50斤)。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福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福河在黑龙江城东南600里。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省嘉荫县南结列河流域。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落坦部或骆丹部,又曰骆驼室韦。一说“俎”当为“坦”之误,“落坦”、“骆丹”、“骆驼”为同音异写或音转。为唐以前室韦5部中的※深末怛室韦。《旧唐书》等泛称望建河(今额尔古纳河)流经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初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的第九等。位于※“太大使者”,※“大使者”(汉魏史书中记载的高句骊国官名无此区分,仅名为※“使者”,为第七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只合赤、只合臣。蒙古语“只合速”(“只合孙”)意为“鱼”,“赤”意为“司事人”。《元朝秘史》释为“打鱼的”,即宫廷及诸投下之捕鱼人户及掌管该项事务的官员。
见“五因千户所”(267页)。
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清札萨克和硕亲王※车凌乌巴什族中台吉。乾隆十八年(1753),随“三车凌”内附,授札萨克多罗贝勒。后因追随阿睦尔撒纳反清,于辉巴朗山为清副都统瑚尔起擒执,被处死。
见“右部哈萨克”(4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