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轿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
?—572南北朝时突厥汗国可汗。又作木汗可汗、术汗可汗,亦作突厥大伊泥温木汗或阿史那木可汗。名俟斤,又名燕尹、燕都。阿史那氏。突厥汗国创始人※阿史那土门可汗子。西魏废帝二年(553),乙息记可汗科罗卒
见“贺兰山”(1776页)。
见“萧孝先”(1994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科勒苏河之东,跨克鲁伦河。东至卜固尼和硕山、接本部中左旗界;西至特克玛尔图山,接本部左翼右旗界;南至多木达都图伦,接本部中左旗及中末右旗界;北至伊克噶札尔,接俄罗斯边界。有佐领
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纲领性文献。1940年7月,经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拟定,由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提纲主要以蒙古族为例,论证了蒙古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方面的特点,指明日本帝国主义对蒙
见“喀什噶尔”(2205页)。
西夏崇宗李乾顺年号。1101—1113年,凡13年。
古族名。乌蛮的一支。“虚恨”意为“高山后面的人”。宋时其住地东接马湖(今四川雷波县),北毗忠镇(四川峨眉县境),南抵邛部川(今四川越西县),即今四川省峨边、马边一带。为马湖37部落之一。绍兴八年(11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岭北等处行中书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建和林路,置和林路总管府,治所在和林(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东岸哈尔和林)。仁宗皇庆元年(1312),改和宁路,置和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