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子江
见“乌苏里江”(341页)。
见“乌苏里江”(341页)。
1732—1750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一译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尔、或简称那木札勒、那木札尔、阿札、阿章。姓绰罗斯。噶尔丹策零次子。乾隆十年(1745)父死,以母贵受命嗣位。因童幼无行,终日嬉戏,不理政
见“萧绰”(1990页)。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主要指清代京城正身旗人的生活和谋生问题。清朝定都北京后,将圈占的民地分授驻京八旗兵丁为业,又例支饷粮为生,初时家给人足。迨全国统一,承平日久,人口剧增,奢费之俗见长,而披甲、饷米俱有定额,以致旗人生计
①晋代匈奴东西曹(贰城胡)首领。贰城(故址在今陕西黄陵县西北)人。雁门公曹毂(又作谷)幼子。随父附前秦苻坚。东晋废帝太和二年(367),父卒,部众被分为二,贰城以西2万余落(即户)由兄曹玺统领;贰城以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
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股”或“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集体狩猎组成若干※阿那格进行,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
指明代大宁都司所领泰宁、福余、朵颜等兀良哈三卫。详“大宁都司”及“兀良哈三卫”条。
汉代黄河上流西四个郡的总称。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匈奴浑邪王降,汉于其地置酒泉郡,后稍发徙民充实之,分置武威、张掖、敦煌,列四郡。酒泉郡治禄福县(今甘肃酒泉县)。武威郡,元狩二年置,治姑臧县(今
西夏党项族卜法一种。以箭敲击弓弦,审听其声音以卜算敌至日期、交战胜负、六畜灾祥及五谷丰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