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芒部(今云南镇雄北)四路诸少数民族。今保存在《元文类》所收虞集《经世大典序录》中的《招捕总录》部分内容,记元廷对此四路少数民族进行招服及镇压之事甚详。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芒部(今云南镇雄北)四路诸少数民族。今保存在《元文类》所收虞集《经世大典序录》中的《招捕总录》部分内容,记元廷对此四路少数民族进行招服及镇压之事甚详。
蒙古语音译,意为“支马差之人”。准噶尔部承办汗或大台吉一切蒙古包及搭支帐房等事务的官员。后形成库图齐纳尔鄂拓克,由5宰桑管辖。约4千户。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遣使入朝贡马,赐钞、币、袭衣等。后按明定例朝贡。长官依例世袭。
中国古代族名。又称“山都”或“木客”。汉代已见于史书,分布于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隐居深山密林间,树居或室居。身矮小、肤色黑。善劳动,尤精于木工。会自制乐器,能歌善舞;有语言与独自的婚丧习俗。据史籍
西夏官名。西夏语宰相之汉语音译。元程文海《雪楼集》卷二十五《魏国公先世叙》:“家世河西……曾大父答加沙为其国必吉,必吉者,犹宰相也”。
见“脱脱不花”(2082页)。
13世纪藏传佛教萨迦派僧人。藏族。青海塔尔寺西纳活佛世系先祖之一。属东氏家族,为黄色尼东族的西纳支系。早年在卫藏学经,属萨迦教派学者。后赴蒙古,大约于1211—1215年,在蒙古本土谒见成吉思汗,相传
明代云南弥勒州(今弥勒县)彝族人民的反抗斗争。由于地方贪官污吏、地主豪绅的横征暴敛,残酷剥削,以屯田为名强占民田,致使“民不堪命”,于正德九年(1514),在彝族弥勒部首领阿忽领导下,十八寨(砦)彝民
清代宗室郡王嫡女的封号。格格封号中第二等。多罗郡王和多罗贝勒之女,不分嫡生庶出,咸系“多罗格格”美称。初制,郡王之格格应封时,均以封为县主。康熙四十五年(1706)廷议,其侧福晋所生之女同与嫡出者一例
见“喀申和卓”(2206页)。
见“撒秃河卫”(24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