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舍国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部族名)的异译。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称其王为“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部族名)的异译。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称其王为“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
藏语音译,意为“大少爷”。原西藏地方政府时,※噶伦或大贵族子弟的衔位。他们一出生就有四品官的位置,到13岁时,头上便可梳髻,带金质※格乌(佛盒)。西藏地方政府一切职务先由其挑选,他们在任政府职务时,虽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称喀尔喀五部或内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达延汗分封诸子,将喀尔喀万户东部地区及属民(即内喀尔喀)封予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
①军制。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唐在鲜卑拓跋部故都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土城子)设振武军节度使,军政合一,镇守该地并防御※突厥、※回纥等游牧民族。唐亡,其管辖区相继被西突厥沙陀部、契丹族占据。
即“拜生达”(1663页)。
海南岛黎族一种原始的水田耕作方法。据《黎岐纪闻》载,清道光年间(1821—1850)一些黎族地区仍“不识耕种法,亦无外间农具。春耕时,用群牛践地,践成泥,撒种其上”。解放前许多黎族村寨在耕作深土田或水
地名、地区名。又名那拉洪。位于吉林城北。辖域东西420里,南北170里。东至拉林河(涞流河、兰陵河)五常厅,西接蒙古郭尔罗斯部,南连巴彦鄂佛罗边门(即法特哈边门外荒山嘴子吉林府),北邻拉林河双城厅。唐
古代东夷和百越诸族的一种习俗。亦作拔齿、打牙。迄今发现最早在山东大汶口新石器时代遗址和江苏大墩子新石器时代遗址。有人推断此俗产生于母系氏族公社时期,是儿童进入成年的一种标志。据文献和有关社会历史调查报
?—846唐代回鹘汗国第十四代可汗。跌氏。※昭礼可汗之弟,※彰信可汗之叔。原称乌希特勤。开成五年(840),回鹘为黠戛斯所破,署飒可汗被杀后,为近可汗牙帐十三部推为可汗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至顺二年(1331),脱邻忽秃鲁受封。
即“白山部”(5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