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散可望
东乡语音译,意为“后儿子”。旧时东乡族地区民间对有钱人廉价买来的穷苦人的称谓。多为农民阶层中极贫苦者,类似奴隶、半奴隶性质。民国二十年(1931)左右,出现大量破产农民,被迫将自己10岁左右的子女,出卖给富有人家,名义上从主人姓,是主人的“儿女”,实际上是长工、佣人,成年累月地从事家务或田野劳动,没有人身自由,任主人打骂,买卖。到成婚年龄,主人将他们互相配为夫妻,所生儿女仍为主人的乔散可望,世代为奴。解放后已废止。
东乡语音译,意为“后儿子”。旧时东乡族地区民间对有钱人廉价买来的穷苦人的称谓。多为农民阶层中极贫苦者,类似奴隶、半奴隶性质。民国二十年(1931)左右,出现大量破产农民,被迫将自己10岁左右的子女,出卖给富有人家,名义上从主人姓,是主人的“儿女”,实际上是长工、佣人,成年累月地从事家务或田野劳动,没有人身自由,任主人打骂,买卖。到成婚年龄,主人将他们互相配为夫妻,所生儿女仍为主人的乔散可望,世代为奴。解放后已废止。
见“移剌羊哥”(2067页)。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洪武七年(1374)置。以自四川巴县移住之唐进宝为水尽源通塔坪长官司长官。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招回逃散土民,复长官司。以唐思文任长官,隶容美宣抚司。唐镇
清廷以皇家奴仆编设的佐领和其首领之称。前者原称内牛录,后者曾称包衣牛录章京。其效力对象和性质俱与八旗各旗分佐领有别,因属包衣组织的基本单位,故也称包衣佐领。(1)内务府总管原称包衣昂邦。迄康熙三十四年
碑名。原碑在云南省昆明市劝业场城隍庙内。清嘉庆八年(1803)十月,云南丽江府(治今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与昆明等地官绅立。碑高约170厘米,宽约100厘米,无碑额,碑文28行,满行70字,右行,正书。内
清代对部分赫哲族的称呼。一作额登哈喇。因其男子不剃发,又有不剃发黑斤之称,俗呼短毛子。史记其所在不尽相同,主要分布在黑龙江下游中段两岸附近。清咸丰八年(1858),根据不平等的《中俄瑷珲和约》,其地割
见“珍州”(1562页)。
先秦两汉时中国南方古族名。亦称雒越、雒民、瓯骆、越骆、路人等。译自南方少数民族的语言;一说译自古壮语,有“鸟人”、 “羽人”或“峒人”之意,因图腾崇拜、冠饰或居住特点而得名。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解》
夏赫连昌年号。425—428年,凡4年。
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后5世纪使用于印度西北部、巴基斯坦、阿富汗、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以及我国新疆的古于阗(今和田一带)和鄯善地区的一种古代文字。18世纪首先发现于印度河流域。“佉卢”二字
金初大臣。本名阿撒。契丹族。工契丹小字。太祖天辅三年(1119),奉命将册文译契丹字,与辽交涉。太宗时,随左副元帅完颜宗辅南下伐宋,渡江,任江宁府都巡检。擒宋谍,安百姓,受完颜宗弼(兀术)嘉赏,迁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