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姓
汉族对居于贵州威宁一带白族的称谓。因共有九姓,故称。详见“白族”(596页)。
汉族对居于贵州威宁一带白族的称谓。因共有九姓,故称。详见“白族”(596页)。
古郡名。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置。治所在宛县(今河南南阳市)。汉时辖境相当今河南熊耳山以南叶县、内乡之间和湖北大洪山以北应山、郧县之间地区。其后渐缩小。隋初废。大业(605—618),唐天宝(74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百姓向土司支应的一种差役名。主要义务是跟随土司、头人外出,为其做饭、放马、备鞍等。头人派此差,只有他给土司当差时才有。一般支差时间为15天。此差分为“日格溪”(远的)
傣语称“纳曼”。农民称之为“纳曼当来”,意即“寨内大家的田”。指解放前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下为村社集体占有的土地。时村社之间有严格的地界;与村社成员一起生活而不脱离村社的人,均可平均分得一份土地使用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
金将领。本名阿鲁古列。契丹族。石抹氏。群牧使五斤子。自幼习武,年十三已能射。天会(1123—1137)末,隶右监军完颜宗弼(即兀术)帐下。拒附太师完颜宗磐、左副元帅完颜挞懒,及宗磐、挞懒以罪诛,人多以
明代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托漠河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与兀兰等4卫同时设立。治所在前苏联结雅河支流托姆河流域,旧说在苏子河支流托漠河地区。隆庆元年(1567)四月,海西脱木河等卫女真夷人
见“亦马剌卫”(873页)。
明代白族学者和诗人。字本重,号用章,晚年自号两依先生。云南大理府邓川州(今洱源县邓川)人。成化二十二年(1486)中举。弘治十二年(1499)登进士,选江西泰和县令。为官清正廉明,民谣以“三不动”赞之
西夏语“太后”之汉译名。
770—828唐朝文臣。字夏龟。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父宇文滔,官卑。少好学,尤通《春秋》。初窦群自处士征为右拾遗,表籍代己,由是知名。宪宗元和(806—820)间,登进士第,从宰相武元衡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