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制度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河流名。亦称郭尔毕擦河、古尔巴齐河。位于东经119°附近。发源于外兴安岭。自北向南流入黑龙江后复向北流,会石勒喀河。原为中俄《尼布楚条约》规定的一条流程不长的中俄界河。故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当时条约规
藏语音译,意为“审计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检查会计,审核有关单位每年账目收支的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即“贡龙”(993页)。
春秋后期赤狄反晋起义首领。周定王十三至十四年(前594—前593),赤狄潞氏、甲氏、留吁、铎辰等部先后被晋景公击灭,部众大部并入晋,成为农奴或军卒。因不堪奴役,不断起兵反抗。周敬王二十四年(晋定公十六
即“岭西室韦”(1395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又称扎萨克特固斯库鲁克达赖汗旗。乾隆十八年(1753),博罗纳哈勒九世孙汗车凌率众3000余户归清,次年,封札萨克和硕亲王。建旗,为左翼盟长。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
又称崔犁大寺。位于新疆库车县北约20公里渭干河两侧。塔、庙隔河相望,故名东西昭怙厘寺。唐代高僧玄奘曾至此礼佛,是古龟兹国著名寺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见“奥石河千户所”(2255页)。
唐代学者。祖籍大食国(指阿拉伯哈里发帝国)人。唐时,随父经商留居中国,可能定居岭南(今广州)。研习汉族文化,有文才。获曾任岭南节度使之大梁连帅范阳公卢钧之赏识,于唐宣宗大中元年(847)被举荐上京,由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皇庆元年(1312),成吉思汗四杰之一博尔术曾孙阿儿剌氏木剌忽受封。哈班、阿鲁图、咬咬袭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