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牛三夫耕作法
农业耕作方法。俗称“二牛抬扛”。始于西汉,南诏时期已传入云南。唐人樊绰曾记述了这一生产方式,“每耕田用三尺犁,格长丈余,两牛相去七、八尺,一佃人前牵牛,一佃人持按犁辕,一佃人秉耒”。《南诏画卷》中有形象的描绘。由于坡地,小块梯田无法使用机耕,故此耕作法至今仍普遍采用。亦有从事此耕作的专业户,备有牛、犁受雇于人,收取耕作费。
农业耕作方法。俗称“二牛抬扛”。始于西汉,南诏时期已传入云南。唐人樊绰曾记述了这一生产方式,“每耕田用三尺犁,格长丈余,两牛相去七、八尺,一佃人前牵牛,一佃人持按犁辕,一佃人秉耒”。《南诏画卷》中有形象的描绘。由于坡地,小块梯田无法使用机耕,故此耕作法至今仍普遍采用。亦有从事此耕作的专业户,备有牛、犁受雇于人,收取耕作费。
?—1736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称“老包”。贵州古州(今榕江)人。苗族。雍正十二年(1734),以“苗主出世”号召苗民起义,事泄,被捕,经苗民斗争,获释。十三年三月,为反抗官府敲诈勒索,与苗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官侄那儿
藏语音译,意为“审判衙门”。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调查和判决世家、贵族、寺院等上层人物诉讼的司法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中东乡所在地西约1.7公里的那淋屯台坡顶上。1962—1965年发现,1973年发掘。出土43件石铲,大部分通体磨光,切削面平整光滑。文化层的上部,有零星
1723—1757卫拉特蒙古辉特部台吉。姓伊克明安。※拉藏汗长子噶尔丹丹衷遗腹子,后随母博托洛克改嫁辉特部首领伟征和硕齐,遂继父姓。初领准噶尔一昂吉。乾隆十五年(1750),以噶尔丹策零长子喇嘛达尔札
卫拉特蒙古人传统袍子。流行于青海、新疆等地。用料因人而异。台吉以锦缎制成,上饰文绣。宰桑用丝绣、丝纻或氆氇。王公贵族用红色、黄色。地位卑下者穿绿色或杂色。御冬无棉,以驼毛为絮,名“库绷”。普通牧民,则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二世”(643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召片领的随从。狩猎官,负责管理弓箭,兼收特别税。受召片领命参加议事庭会议,为议事庭组成人员。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
西夏采用中原汉族礼仪的专称。太宗德明时始实行,景宗改行蕃礼。毅宗谅祚于奲都五年(1061)向宋仁宗上表,要求改行此礼。惠宗时太后梁氏专权,于乾道二年(1069)上表宋神宗,请复蕃仪。惠宗亲政后,亲向汉
旧时云南宁蒗地区普米、纳西族人民反抗土司压迫时的联络讯号。方式有两种:一是在羊毛绳上打上结,结的数目表示联系村寨的数目。将其逐村逐寨传递,每到一村寨,便解开一个结,继续传递,直到将所结疙瘩解完;另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