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咄陆
西突厥部落。属十姓部落东厢(左厢),居碎叶川(今楚河)东。共有5部:处木昆律部、胡禄屋阙部、摄舍提暾部、突骑施贺逻施部、鼠尼施处半部。每部设一啜统辖。因与※五弩失毕部不睦,常互相争战。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率众西走,据有乙毗咄陆可汗故地,自号※泥伏沙钵略可汗,统领五咄陆、※五弩失毕。显庆二年(657),西突厥灭亡后,唐于其地置昆陵都护府,以※阿史那弥射为兴昔亡可汗,统领五部众。历传※阿史那都支、※阿史那元庆、※阿史那俀子、※阿史那献。
西突厥部落。属十姓部落东厢(左厢),居碎叶川(今楚河)东。共有5部:处木昆律部、胡禄屋阙部、摄舍提暾部、突骑施贺逻施部、鼠尼施处半部。每部设一啜统辖。因与※五弩失毕部不睦,常互相争战。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率众西走,据有乙毗咄陆可汗故地,自号※泥伏沙钵略可汗,统领五咄陆、※五弩失毕。显庆二年(657),西突厥灭亡后,唐于其地置昆陵都护府,以※阿史那弥射为兴昔亡可汗,统领五部众。历传※阿史那都支、※阿史那元庆、※阿史那俀子、※阿史那献。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
见“塔旺布鲁克札勒”(2163页)。
县名。在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东北部。东邻甘肃玛曲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北接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兴海两县,西接本州玛多、达日两县,南界甘德县。为果洛藏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史载,汉至隋唐,部分
参见“长寿天亲可汗” (371页)。
金代钞币之一。宣宗元光二年(1223)五月,以绫印制。每贯折“贞祐通宝”钞50贯。与银钞等诸钞并行。行之未久,银价日贵,钞价日贱,民仅以银论价。金廷遂定法以纠之,银1两不得过“兴定宝泉”300贯,凡物
见“乌鲁斯博罗特”(352页)。
见“林丹汗”(1292页)。
古地名。当今甘肃天水地区。原为羌、狄、戎所居。西周孝王封秦祖先非子“邑之秦”,号曰嬴秦,居此以和西戎。秦因得天时、地利,因而强大。传至庄公,为周西垂(陲)大夫,居犬丘(天水南)。秦襄公将兵击戎救周,有
见“纳马之族”(1271页)。
?—1265或1266钦察汗国第四代汗。又译别尔哥,伯勒克。蒙古孛儿只斤氏。※术赤之子,钦察汗※拔都弟。元太宗七年(1235),随拔都参加※“长子西征”,九年参与对莫尔多维亚的攻掠。翌年,统兵征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