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党项人。西夏学者。仁宗乾祐二十一年(1190)编著番文(西夏文)、汉文双解语汇集《番汉合时掌中珠》。在序言中指出:番汉文字“论末则殊,考本则同”。主张“番汉语言,可以俱备。不学番言,则岂和番人之众;不
春秋时秦国谋臣。其先为晋人,亡入西戎事戎王。通晋、戎语。戎王闻秦穆公贤,使其观秦。与穆公广论治国安邦之道。穆公爱其奇才,遂用内史廖计,离间其与戎王的关系,以优礼待之,与其“曲席而坐,传器而食”(《史记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
渤海王国大臣。文王大钦茂时官紫授大夫、行政堂省左允,封开国男。唐宝应元年(日本天平宝字六年,762)秋,奉命使日,与归国日本来使伊吉益麻吕同行。十月,抵加贺(今福井)登陆,十二月,入日京城(今日本奈良
藏语音译,一作莫占,原意“女奴”,实亦泛指旧时西藏寺院周围或农村借住领主或※差巴房屋的※堆穷户,故又译作“佃房户”。因须向房主服一定数量的徭役,服役者多为人身依附于房主的女性而得名。
即“石皇玺”(452页)。
见“善无畏”(2288页)。
见“棍噶札勒参”(2165页)。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八等奉恩辅国公的别称和前称。崇德元年,立※辅国公爵。自此时起至12等封爵施行期间(1636—1747),辅国公一爵,原有入与不入※八分之分。其制以由※入八分镇国公依例降袭辅国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