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阿昌语音译,意为“拉婚”。旧时云南德宏阿昌族地区一种缔婚形式。解放前阿昌族青年男女恋爱自由,通过“串姑娘” (阿昌语称※“作涅勤”)往往物色上心爱的对象,当双方要求结合时,却遭父母反对,姑娘和小伙子约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吸烈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瓦里。
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贝勒穆尔哈齐之孙,辅国公喇世塔之子。顺治十五年(1658),封三等辅国将军。康熙二十九年(1690),随抚远大将军裕亲王福全,征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参赞军务。七月,破敌于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掌管供佛礼仪的僧人。任此职务者对僧人拜佛应行礼仪,应诵经咒,应燃何灯,应祝何福,以及如何接受施主布施,均应通晓,以便临场布置、说明,行礼如仪。并负责管理殿内珍品,不得任其损失。地位不
见“忽失河卫”(1489页)。
又称堆噶本公署或阿里噶本。“堆”藏语意“上部”,指后藏之阿里地区;“噶本”藏语意为“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设四品俗官2人、管家2人,驻噶尔宗。商务总管,分管该宗事务,并兼任边境
见“答苍”(2238页)。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居热河(今河北省承德一带)额鲁特人专称。准噶尔部台吉达什达瓦及伯格里属裔。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达什达瓦寡妻车臣默尔根哈屯率众迎降。同年秋,因阿睦尔撒纳引兵作乱,率众
1308—1366元朝大臣。字彦明。蒙古逊都思氏。成吉思汗“四杰”之一※赤老温后裔,脱帖穆耳子。顺帝元统元年(1333)进士,任将仕郎、台州路录事司达鲁花赤(镇守官)。首倡建孔子庙,请名儒掌教。至正元
见“失郎山卫”(5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