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满
见“亦思马因”(873页)。
见“亦思马因”(87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56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喜塔尔河卫,并说清代有喜塔尔河,在宁古塔(治今
?—1451明代将领。字宗道。六合人。一说为苗族。祖父杨璟政以功为汉中百户。父杨璟战死灵壁,嗣职,调开平。宣德四年(1429),随军北征,至斡难河(今鄂嫩河),以精骑专巡塞上。善骑射,机智敏捷,以智勇
又作火布。一种耐火纺织物,类今之石棉布。或脏,以火烧之,则“皎洁凝白”,故曰“火浣布”。产于大秦(即罗马帝国)。常用来交易或贡献。为历代中原王朝所称奇,誉之为“奇布”。
见“赛来费耶”(2469页)。
见“按札儿” (1622页)。 ②见“阿术鲁”(1202页)。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926五代后唐皇子。西突厥别部沙陀人。庄宗※李存勖子。天祐二十年(923)四月,父即帝位于魏州(治今河北大名东北),令其充北都留守,及以镇州为北都,又命为留守,判六军诸卫事。迁检校太尉、同中书门下
见“恰台吉”(1724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清康熙二年(1663)始见其名。因居住地区不同,有那乃、那贝、那尼傲(赫哲语那,意为本地、当地;乃、贝、尼傲,是人的意思)、赫真(下游、下方、东方之意)、奇楞等自称。清文献常写作黑哲
?—1892清朝大臣。字竹珊。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初为员外郎,后历任浙江按察使、云南布政使等职。光绪七年(1881),领副都统衔,任伊犁参赞大臣,寻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八年,署乌鲁木齐都统,与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