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逊河卫
见“也速卫”(141页)。
见“也速卫”(141页)。
珞巴族部落名。意为“下面的珞巴”。门巴人称之为“珞纳”,意为“黑珞巴”,藏族称其为“卡珞”。主要分波觉、嘎窝、雅西3个支系。波觉和嘎窝的祖先为两兄弟,来自波密。雅西支系的祖先原住在雅鲁藏布江下游的江波
清代新疆和田伯克。维吾尔族。和田人。初为玉陇哈什四品伯克。道光六年(1826)夏,附张格尔反清,率众陷和田,受委为和田阿奇木伯克,翊戴约霍普为“和田王”。翌年春,以清军压境,被迫集诸伯克擒约霍普及其弟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阔脱臣”、“库特齐”。释义诸书各异:《元朝秘史》释为“家人”、“伴当”;《元史语解》作“跟役”;《元史·兵志二》称“侍上带刀及弓矢者,曰云都赤、阔端赤。”《元史·张珪传》又称:
明代北方边陲驿站。在宣府镇(治今河北宣化,为明九边之一)城西10里。暖铺前有亭,“纹梁绣拱,彩绘焕然”。亭后有正厅5间,两庑倍之,亭南为中门,中门之外又有两庑,各3间,前为大门,缭以周垣,植以花木,宏
新疆柯尔克孜族毡帐名。形制与※蒙古包相似。左侧毡壁上悬绣花的“色克切可”,供挂衣帽,犹如汉地大衣柜。右侧角垂帘子,供置放炊具、餐具、食品,兼做厨房和储藏室。两内侧挂着精心绣出各种图案的巨幅挂毯或帷幔。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简称“乌思藏宣慰使”。“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阿里三路。相当今西藏地区。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
?—1502明朝将领。蒙古族。其先为西大通(在今甘肃永登西南河桥驿一带)人。祖阿失都巩卜失加,明初率部落归附明朝,太祖朱元璋授为百夫长,令统所部居庄浪(今甘肃永登一带)。父鲁失加,累官庄浪卫指挥同知。
黎语称“麦雄”,意为“五谷灵魂”。解放前黎族合亩地区每年收获时,在平均分配前得先留给亩头部分稻谷,通常是每块田不论大小取割下的稻穗1把至3把不等(盈握为1把,约1公斤)主要供亩头家享用,间亦有接济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