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2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曾任噶丹赤巴。咸丰四年(1854),为五世达赖喇嘛经师。同治元年(1862),赏“阿齐图诺门罕”名号,并其转世者。三年(1864),受命办理达赖喇嘛商上事务。精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完颜隈可(一作偎喝)受封。天德二年(1150),与其母太祖妃萧氏同被杀。大安元年(1209),卫绍王完颜永济,封子6人为王,中有任王。
见“高句骊”(1911页)。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男女青少年集体劳动的一种组织。结婚前的青少年均须参加本氏族或几个氏族联合组织的帕坦,轮流到各成员的父母家从事无偿劳动,并接受招待饭餐;亦可为富裕户雇用。在本组织内,不同氏族之男女青少
即“亦乞列思”(872页)。
见“完颜雍”(1147页)。
即“拔悉蜜”(1364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公署设日喀则。有四品僧俗官员各一人,兼任该宗宗本。辖后藏13个宗。1913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将该班禅辖区置于噶厦政府下,设“基宗”管理之。1952年十世班禅返回西藏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
明朝授予灵藏地方(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北部及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东南部)藏族政教首领的封号。永乐四年(1406),其僧著思巴儿监藏遣使入朝进贡,命其为灌顶国师。五年,封为赞善王,国师如故,赐金印、诰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