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诺雷部”(1953页)。
名马名。因身高只3尺许,骑之可于果树下行走得名。居今朝鲜半岛江原道一带的族、建国于鸭绿江流域的高句骊,汉魏时盛产此马。相传为高句骊始祖朱蒙所乘之马种。因体小,骑之便于登山,故当时常被当
1483—1530印度莫卧尔王朝(1526—1858)创建者。帖木儿王朝(1370—1506)创建者※帖木儿古列根之后裔。1494年继其父为费尔干领地统治者,曾占据撒马尔罕。1504年在※月即别※昔班
1812—1837清代四川彝族土官。字庭柱。土司安正隆之子。道光十六年(1836),承袭西昌(今四川西昌市)河东长官司兼河西抚夷理民司及土千总职。曾亲帅土兵镇压凉山彝众,清廷赐戴花翎,授协镇都督府衔。
见“完颜吴乞买”(1164页)。
蒙古族控马、吊膘之方式。蒙古族自古以畜牧、狩猎为业,马匹与其衣食住行密不可分,特别是在围猎、作战中是不可缺少的工具。其战士一般都备有两三匹强劲的战马,或长途奔袭,克敌制胜,或迅速撤退,使追兵望尘莫及,
西辽感天皇后萧塔不烟年号。约1144—1150年,凡7年。
拉祜语音译,意为“放债”。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债的一种称谓。解放前随着当地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放债现象已很普遍,所放债务主要是粮和钱,借债多为贫苦农民,原因主要有青黄不接时缺口粮和生病及婚丧
? —178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长子。乾隆十七年(1752),授三等伯克。二十一年(1756),晋公品级。二十三年(1758),奉命赴库尔勒、布古尔(今轮台)办理多伦
?—691唐朝官员。胡人。武则天临朝,任游击将军。在洛州办理刑狱,任内贪赃枉法,酷刑逼供,广牵无辜,冤死者达数千人。后武则天为息众怒,将其诛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