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德尔格
突厥语音译,意为“商人”、“贸易人”。原籍多为喀什噶尔(今喀什)、叶尔羌(今莎车)或安集延人。其中多数没有产业,以贩运为生,居住伊犁,为准噶尔贵族及幽禁于伊犁之和卓从事贸易。社会地位低微,与※塔兰奇人相仿,同属农奴阶层。是中亚与内地各族人民进行贸易联系的重要桥梁。
突厥语音译,意为“商人”、“贸易人”。原籍多为喀什噶尔(今喀什)、叶尔羌(今莎车)或安集延人。其中多数没有产业,以贩运为生,居住伊犁,为准噶尔贵族及幽禁于伊犁之和卓从事贸易。社会地位低微,与※塔兰奇人相仿,同属农奴阶层。是中亚与内地各族人民进行贸易联系的重要桥梁。
明彝族土官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乌撒路军民总管储,参用土官。明洪武十四年(1381),明征南将军傅友德率军抵曲靖,都督胡海洋部抵永宁,故元右丞女土官实卜集兵于赤水河抗拒,战败降附。十六年,其地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助理管狱官,兼管司署及内府灯火。在代表等级地位的※“因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20挑(每挑约合50斤)。
1253—1291元朝大臣。字永叔。蒙古蔑儿乞氏。大名路宣慰使※阔阔之子。少孤,稍长入国学,受业于祭酒许衡。入宿卫,后授中顺大夫、右侍议、迁中议大夫、同修起居注。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任礼部尚
①(1336—1405) 中亚※帖木儿汗国创建者。又称中亚帖木儿、异密帖木儿。出身于蒙古巴鲁刺思贵族。世居河中(今中亚泽拉夫善河流域撒马尔罕一带)渴石附近。因娶察合台汗国合赞汗之女为妻(异密忽辛寡妻)
见“板楯蛮”(1294页)。
1667—173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姓喜塔拉氏。康熙四十八年(1709),由笔帖式授国子监助教。后历官工部主事、户部员外郎、监察御史。五十五年(1716),巡视福建盐课。雍正元年(1723),巡
参见“山哈”(118页)。
见“铁木哥斡赤斤”(1880页)。
参见“横山羌”(2487页)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