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囊尊蒙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444—506北魏大臣。原名思礼,后赐名怀。先世为河西鲜卑秃发氏,西平乐都(今青海乐都县)人。太武帝时父源贺(本称秃发破羌)归北魏,赐姓源氏,官至太尉。北魏文成帝和平(460—465)末,为侍御中散。
见“中俄改订条约” (300页)。
契丹大字印章。各地收藏印章颇多,经辨识出的契丹大字印有10余颗(契丹小字印还未发现),以此印最为典型。1965年出土于内蒙古翁牛特旗河南营子乡东台村附近辽遗址。现藏赤峰市博物馆。铜质鎏金。印面方形,边
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哈尼诺颜洪果尔之子。明崇祯九年(1636)前,游牧于天山北路。后随硕实汗徙牧青海。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部西右翼中旗为其后裔。
见“养育兵”(1765页)。
清代乌梁海部落分支名。一译明噶特部。初居阿尔泰。后为准噶尔部兼并,被编入其二十四鄂拓克,迁住雅尔(原苏联境内乌尔扎尔)。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时,举部附清,被置于呼伦贝尔。继逃遁,令隶札萨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二月,与哥吉河等4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塔拉河卫,并说塔拉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
明代西藏地方第穆呼图克图一世。藏族。出生于多康维家族,为帕巴拉父系嫡亲。于西藏哲蚌寺洛色林扎仓拜嘉样列巴却觉等为师,修显、密二宗。曾为帕巴拉呼图克图一世经师。帕巴拉于波密与工布交界处建第穆拉喀洛色林寺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索伦乡红光三村南山坡石砬子上。此为两山谷相交处,座西向东。题字距地面半米,相近两处,可辨者70余字。
见“萧观音奴”(20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