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
藏语音译,又作“凶江新”,西藏农奴制条件下,庄园主自营地名。此种土地由被分子份地的农奴提供无偿劳役耕作,收获物全部归庄园主。且一般都比农奴的份地肥沃,水利等条件优越。把庄园内的耕地分为上述两部分进行经营的方式,是区别封庄园制经济与地主制经济的主要标志之一。
藏语音译,又作“凶江新”,西藏农奴制条件下,庄园主自营地名。此种土地由被分子份地的农奴提供无偿劳役耕作,收获物全部归庄园主。且一般都比农奴的份地肥沃,水利等条件优越。把庄园内的耕地分为上述两部分进行经营的方式,是区别封庄园制经济与地主制经济的主要标志之一。
景颇语音译。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外甥娶舅父之女时跨越长幼序列而所送之赔礼牛的称谓。在景颇族地区外甥有优先婚配舅父之女儿的权力,但婚配时必须先长后次,若择配时越过未嫁长女而娶次女,得给其姐姐送1头牛,以作
壮族地区古代墓葬考古遗迹。位于广西贵县县城西5公里郁江北岸罗泊湾大坡岭。分一号墓、二号墓两处,1976年发现,同年6~11月发掘一号墓,1979年4—6月发掘二号墓。一号墓的时代为西汉初期。墓的规模巨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成员。实系农奴。清太祖努尔哈赤将部分“降民”、“来归者”编为民户,编入各种庄田,从事农务及各种徭役,故称。初制,皇庄、王庄乃至旗下官庄,每庄设壮丁10名(或15—20丁),选其中
即“喀尔喀法典”(2207页)。
壮语音译,意为“家奴”。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的家奴。据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其人乃邕州左右江溪峒土官攻掠“山僚”或自购买所得的“生口”,“男女相配,给田使耕,教以武技,世世隶属,谓之
见“乾陀罗”(1982页)。
见“蕃汉转户”(2489页)。
明清时四川土司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司治今阿坝州理县杂谷脑。管辖藏民和今茂县曲谷(“后番”)、雅都(“新番”)、维城(“旧番”)等地羌民。相传其先世为吐蕃维州刺史悉坦谋。唐大和五年(831),
见“诺雷部”(1953页)。
见“旧五代史”(5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