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作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1745—1832清宗室。满洲镶白旗人。爱新觉罗氏。高宗第八子,仁宗之兄。乾隆四十四年(1779),封仪郡王。嘉庆四年(1799),进封亲王。十七年(1812),以武英殿刻高宗圣训,误书庙讳,罚王俸三
壮族地区革命遗址。位于广西东兰县武篆乡所在地。建于清光绪(1875—1908)年间,高约4丈,形为角塔式楼房,红檐绿瓦,檐棱飞龙舞凤雕刻,内分四层,沿梯盘旋而上顶层,可远眺数里内外。原供祀魁星神像,故
?—496南北朝时期阴平国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杨广香子。初任北部镇将军郡事。南齐建元二年(480),受齐封为征虏将军、武都太守。父卒后于永明元年(483),被齐封为沙州刺史、阴平王
见“萧师姑”(1993页)。
古代部落首领的称号。汉代匈奴已有之,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呼韩邪单于(又称䤈落尸逐鞮单于)即由匈奴南边八部大人共议所拥立。乌桓、鲜卑各部首领亦称大人,由推举产生。《后汉书·乌
?—1858清朝大臣。亦作裕成。满洲镶黄旗人。姓佟佳氏。杭州将军舒明阿子。嘉庆十四年(1809),由荫生授三等侍卫。历任正红旗汉军副都统、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道光十三年(1833),官正白旗护军统领
唐末奚族部落首领。原附契丹。天祐初年(904),率部分奚众背契丹附唐,徙于妫州(治今河北怀来东南),依北山而居,渐至数千帐,称西奚,遂有东、西奚之分。
见“伊思玛业勒汗”,(812页)。
见“弘慈寺”(645页)。
见“呼岱达”(1390页)。